上一篇文章的內容,最近不經意很剛好地得到兩個不同的Input延伸討論。
第一個是The Metaverse作者Matthew Ball在受Ben Thompson採訪時提到的:
『隨著Netflix原創內容的重要度日漸提升,公司本身在產品及科技的優勢就日漸縮小。Netflix當初破壞市場、開創的許多東西,目前都已大宗商品化成標準 – 雖然他們的產品還是市場上最好用的,HBO Max仍然很難用。但競爭對比以往,更專注於內容上了。』
而要靠原創內容競爭,能不能做出爆紅的節目、影集,就會變得比Netflix擅長的個人化推薦、內容策展來的重要,雖然Netflix有龐大的資料庫可以推算原創作品可能可以觸及多少數量級的訂戶,但競爭的轉換仍然對他們很不利(實際上去看幾部Netflix推出的原創作品,就能體會到)。
而另一個是來自Lenny Rachitsky專訪前Netflix產品長Gibson Biddle的Podcast節目,在討論到Gibson的產品策略框架DHM model時,Lenny用了幾個例子請Gibson套在DHM框架裡做討論,其中就包含了『Netflix該不該推出廣告方案』,以及『Netflix該不該對共用帳戶額外收費』。
DHM model代表三個思考面向: 是否能帶給客戶喜悅(Delight customer)、是否難以被競爭對手複製(Hard to Copy)、是否能增加獲利(Margin-enhancing),詳細的內容可以參考Gibson 2019的系列文。
關於推出廣告方案,Gibson回饋如下: Netflix曾經對”產品內是否出現廣告Banner對留存的影響”做過實驗,當時在顯眼的位置放了很大的廣告版位,且曝光給有付訂閱費的使用者,最終的結果是”不影響”。所以從「Delight Customer」的面向來談,廣告對既有用戶的影響不大,但又能讓本來沒有預算看Netflix的人有機會使用服務;而關於是否「Hard to Copy」,Gibson認為更低(或免費)的訂閱方案,能夠擴大用戶基數,讓既有的推薦演算法能夠獲得更多訓練資料,增強既存優勢。
對於兩個市場變化的方向,我自己比較偏向前者。我同樣也曾用過DHM model來想過這個題目,但得到的結果跟Gibson天差地遠,這才是這次的體悟。
這是框架的難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