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早注意到跨領域創新的概念,是來自一本介紹Google廣告發展過程的書:
Adwords是從日本魚市場的競價機制發想出來的,而在設計競價機制時,工程師堅持得標者的付款金額不應該是最終下標金額,而應該只需支付略高於次高者的標金,以消弭競標者在下次會傾向降低金額的心理因素(bid-shading),這個模型同時也是同期沒有相互交流的經濟學家提出的理論模型。
後來讀10年多前出版的血汗超商:連鎖加盟如何變成鏈鎖枷盟,裡面有段描述很有趣:
在POS系統導入一線門市後,連鎖超商更掌握了食品製造商夢寐以求的銷售數字,知道現在市場上甚麼產品有最好的銷量,當母集團的生產線可以生產製造類似的產品,就會快速安排工廠生產,再將其他廠商經營的暢銷品下架,改上自家商品…
…如果母集團無法生產相同東西,就會以產品暢銷、門市配額需要加倍為由,要求供應商在短期內提供大量產品,大到產能不足以負擔而需擴廠,這時母集團就可提供資金協助,並貨品當作利息…
這樣的描述,最直接聯想到的就是亞馬遜開放第三方賣家後,被指控透過交易數據,透過自家品牌抄襲、生產銷售額高的產品,並操縱排序算法,讓自家商品享有優於外部賣家的曝光。這種掌握通路後,在與供應商的議價或競爭取得更大優勢,邏輯跟來自網路時代的聚合者很像。
透過不同領域觀察創新的案例,我自己很喜歡這本書,講述許多日本企業如何透過異業取經推出對手無力競爭的模式,例如將金融套利、保險風險精算應用在不動產市場;或是影印機的服務模式導入工具機業。
在思考如何翻轉市場競爭的狀況,從底層憑空想出新模式是一種方式,一如Tesla馬詩客喜歡談的第一性原理,而另一種則是從其他已經運作穩定的產業借鏡。
我自己會認為兩種方式的邏輯是一樣的,一件事情之所以成功、可以持續被複製,多半不是因為「歷史會重覆上演」這種錯誤歸因,而是背後更底層的原理,例如人都會傾向用較少資源得到更多東西、或是人本身的貪婪、性慾、物慾。所以去類比跨領域的案例,其實是去對標他背後能成功運作的原理:跨領域是往第一性原理走的第一步(且這可能是實務上比較可行的方式,追求第一性原理有點過於理想,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天才)。